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08.当内呼吸停止时,和现在几乎一样的外呼吸就逐渐取代了它。与外呼吸一同出现的是有声语言或发音,它们成了思维观念的载体。在这个过程中,人的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人们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感知事物,取代感知的是一种不同的指示,这种指示可称作良心。它虽与良心很相似,但却是介于感知和现在一些人所熟知的良心之间的一种中间物。一旦思维观念被如此包裹起来,也就是说,被包裹在有声语言里,人们就再也无法像上古之人那样通过内在人被教导,而是通过外在人被教导。因此,上古教会所受的启示被教义取代;这些教义先被外在感官接受,会在记忆中产生物质观念;思维观念能从这些物质观念中得以形成,而他们就通过并照着这些思维观念被教导。因此,随后的这个教会拥有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心理构造。若非主将人类带入这种心理倾向或这种状态,没有人能得救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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